1、用工、工资
厦门不仅具有高素质的人力资源,而且劳动力成本也极具竞争力。调查表明,厦门人均年工资为2670美元;行政管理人员的人均年工资为3840美元。
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确定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,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和水平。企业聘用人员后,应自录用之日起30天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。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(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)。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;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(法律规定可随时解除合同的条件除外),并按规定办理手续。企业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、带薪年休假和探亲、婚丧、计划生育等有薪假期。
企业聘用国(境)外人员,应向厦门市劳动局申请办理就业证(免费),再向市公安局办理居留手续,领取居留证。
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、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、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时制度。加班时间每日一般1小时,最多不超过3小时(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)。加班费标准为:平时不低于日工资150%,休息日(不需补休时)不低于日工资的200%,法定节假日不低于日工资的300%。月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厦门市当年公布的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。(2010年3月1日起,厦门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小时9.6元。)
2、保险福利
企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,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保险费。
缴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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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员工类别 |
基数 |
缴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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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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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保险 |
本地劳动力 |
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|
14% |
8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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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来劳动力 |
当年全市最低月工资 |
同安
6% |
8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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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保险 |
本地劳动力 |
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|
2% |
1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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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来劳动力 |
当年全市最低月工资 |
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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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险 |
本地劳动力 |
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|
8% |
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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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来劳动力 |
全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% |
4% |
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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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保险 |
本地劳动力 |
全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|
0.5~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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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来劳动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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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 |
本地劳动力 |
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|
0.8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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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来劳动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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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 |
在职职工 |
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|
10% |
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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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利基金 |
企业提取一定数额的职工福利基金, 用于职工集体福利、困难补助和住房补贴, 比例由企业自定。 |